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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朔方校区旁新地已有人出价,限定销售均价为7550元/平方米

来源:房天下 2021-11-16 16:41:27

[摘要] 银地(G)〔2021〕-23号地已有开发商出价,限定销售均价为7550元/平方米,报价限价8413万元。目前只出价一次,为7317万元。

今日,记者从宁夏土地交易平台了解到,银地(G)[2021]-23号地正处于挂牌期,目前银地(G)[2021]-23号地已有开发商出价,出价价格为7317万元。

宁夏大学朔方校区旁新地已有人出价,限定销售均价为7550元/平方米

银地(G)[2021]-23号的土地位置在西夏区宣和巷北侧、风华巷东侧,东至:欣益巷,南至:宣和巷,西至:风华巷,北至:宁夏汇融置业有限公司。

宁夏大学朔方校区旁新地已有人出价,限定销售均价为7550元/平方米

银地(G)[2021]-23号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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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银地(G)[2021]-23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该宗地,并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二)竞买申请人购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定金土地出让金)不得为借款、贷款、担保、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并对上述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三)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二、银地(G)〔2021〕-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报价未达到限价8413万元或只有1个竞买申请人达到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限价的,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三、注意事项

(一)该宗地执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规定,该宗出让用地房屋销售均价为7550元/㎡。

(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价达到限价的,于2021年11月19日10时00分之前达到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采用现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摇号签到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30分至2021年11月19日10:00分;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三)交易结束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资质和竞得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及其相关资料组织查验,由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对竞得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竞买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查验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西夏区人民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地下管线迁移,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需无偿向西夏区人民政府提供8969.9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每户安置户超出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由安置户按照3600元/平方米成本价购买,购买住宅面积1460平方米;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由安置户按市场价购买。

(六)竞得人须承担住宅过渡期租房费、搬家费及货币补偿费总金额4291万元,本次过渡期安置费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若安置,所产生的过渡期安置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七)提供给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的安置房及用地(按照提供的安置房面积和地块容积率核算,安置用房用地面积4058.33平方米)不得抵押。

(八)该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再与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不签订,则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九)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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