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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及公众参与程度,现将凤栖湾项目局部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及公众参与程度,现将凤栖湾项目局部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
凤栖湾项目位于金凤区兴燕路以北、李银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104789.8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65350平方米,其中地上188620平方米,地下7673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15090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21.81%,绿地 率35%,住宅户数1366户, 总机动车停车位1497个,其中地上131个,地下1366个。
调整规划内容:
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①对12#、13#、 15#、 16#、 22#、 23#、 25#、 26#楼住宅户型调整,建筑轮廓及地上面积微调;
②33#商业局部3 层调整为2层,30#、 31#、 32#商业微调,建筑面积相应调整;
③根据使用功能,将住宅阳台玻璃栏板调整为铁艺栏杆;
④调整住宅阳台空调百叶高度;
⑤3#商业外墙灰色真石漆调整为 米白色真石漆与住宅楼协调;
⑥北侧25至29#商住楼- -层沿街商业项部造型玻璃幕墙调整为米白色真石漆墙体。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不变,住宅建筑面积较原批准方案增加1108.9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较原 批准方案减少1108.96平方米,建筑密度21. 9%,其余各经 济技术指标与原方案一致。
建设单位:宁夏金宇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金凤区兴燕路以北、李银街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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