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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有产权房的风险评估

发表于2015-11-10

  当房产进行交易时, 房屋的不同者之间会产生利益的博弈行为, 甚至有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

在一定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对政策的评价至少有三个维度:公平、效率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为何要推出共有产权保障房,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邓志旺坦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果要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安居房和公租房完全可以满足。如果说是政府缺资金,可现有的保障房并不需要政府掏出真金白银,仅仅只是地价和税收的优惠而已。”

邓志旺认为,致命的一点是共有产权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高成本。这种保障房实际性质和廉租房等同, 但房产的权却没有廉租房那样“清晰”。当房产进行交易时, 房屋的不同者之间会产生利益的博弈行为, 甚至有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比如说,如果个人极力主张把房子贱卖给自己的利益相关人,并以自己是产权的大部分者自居,反对政府提出的任何其他解决办法,借此从中牟利,侵吞国家资产。“政府根本不可能逐一,共有产权制度的实行成本太高了”。

按照邓志旺的思路,与这一住房制度带来的高成本、低效率如影相随的,就是社会的公平问题。而且共有产权房涉及到的面越广,可能带来的不公平问题就越多。

另外一个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完善的资产清查手段,人们会故意隐瞒自己的部分收入,使自己变得更“穷”,以便政府可多出资, 个人少出资, 轻松实现“出少钱,住大房”的目的。

发表于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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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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